深圳市网信办、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联合约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责令滴滴平台于9月底前完成包括停止滴滴在深圳的顺风车业务等4项整改工作,以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如滴滴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采取撤销经营许可证、下架、停止互联网服务等措施。
8月24日,浙江温州乐清发生女乘客乘坐滴滴顺风车途中被害的恶性事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7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对“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犯罪嫌疑人钟元,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同样是在27日,深圳市网信办、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联合约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滴滴公司)相关负责人,责令滴滴平台于9月底前完成包括停止滴滴在深圳的顺风车业务等4项整改工作,以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约谈会上,各单位通报了滴滴公司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情况:
滴滴公司未按照规定向政府部门传输报备顺风车数据,也未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驾驶员背景核查工作。
根据滴滴平台向政府监管平台传输的网约车数据显示(顺风车数据未传),平台内仍有近5000名驾驶员、近2000台车辆未取得营运证件。
滴滴顺风车业务已出现多宗影响恶劣的安全及营运服务事件,暴露其公司管理存在缺陷与漏洞。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交委责令滴滴平台于9月底前完成以下全面整改工作:
整改要求
①严格依法依规运营,即日起坚决清理平台内不合规的车辆、人员,禁止平台向未取得许可的车辆及人员派单。
②立即停止在我市的顺风车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经营顺风车业务,杜绝以顺风车名义,违规开展网约车经营业务。
③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切实做好服务质量提升工作,重视与完善投诉处理工作。彻底解决平台上时有发生的虚假注册等软件问题,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同时在深圳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④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与完善信息员及驾驶员诚信管理制度。
同时,深圳市交委将进一步借助科技发展的力量,实现车载终端亮证功能,通过发挥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倒逼平台加强生产管理。如滴滴公司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深圳市交委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对平台的联合惩戒、撤销经营许可证、app下架、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措施。
8月27日,贵州省贵阳市运管局也对滴滴、首汽、神州、神马等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了约谈,通报了乐清女乘客遇害案,要求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以此为鉴,全面审视自身安全管理工作,并积极落实车载“一键报警”装置工作。
从即日起,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查司机人证情况,不得再新接入未经许可的车辆和人员,滴滴平台必须停止接入非贵A车辆,并加快清退已接入的不合规车辆和人员。
同时,各网约平台要确保乘客个人隐私不得泄露,针对乘客对驾驶员评价逐一筛查,对反映驾驶员有可能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平台应暂停对车辆派单,调查核实清楚后再另行处置,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稿源:央视新闻